液壓升降機井道底坑設施及空間有哪些
發布:admin 瀏覽:1608次 發布時間:2020-04-21 09: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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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底坑的基本要求
底坑是并道位于最底層站地坎以下的部分,且底坑應保持清潔。除了緩沖器和導向裝置的底座及排水裝置外,底坑的底部應光滑平整,不得滲水。排水裝置應采取防止水倒流底坑的措施。
由于液壓升降機導軌和緩沖器都支撐在底坑的地面,當安全鉗和緩沖器動作時,地面將能承受它們的垂直作用力。對于底坑下方有人可以進人的空間,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應按5000N/m2載荷設計外,還應將對重(平衡重)緩沖器設計安裝于一直延伸到堅固地 面上的實心樁墩上,或對重(或平衡重)上裝設下行超速保護裝置。底坑內相關設施與裝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底坑內應設置停止裝置,該裝置在打開層門去底坑時和在底坑地面上均容易接近。
2)應設置固定照明裝置及其開關,以及獨立的電源插座。
3)當底坑深度不小于1. 2m時,還應設置不凸入簡易升降機運行空間的固定爬梯。底坑深度建議至少保持1. 2m,以保證有足夠的安全間距和安全空間(直接作用液壓式簡易升降機除外)。
2.底坑空間
底坑內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和安全空間。當貨廂完全壓在其緩沖器上或直接作用液壓式簡易升降機的柱塞縮回到達最低位置時,為了給正在底坑中工作的人員提供必要的空間保護,貨廂底部最低部件與底坑垂直對應位置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1m;底坑中應具有足夠的空間,該空間的大小以能容納一個不小于0.Sm x0.6mx1.0m的長方體(任平面朝下放置即可)為準。
當底坑空間無法容鈉該長方體時,簡易升降機應設置機械裝置,以防止人員在底坑時貨廂向下運行或墜落該機械裝置應設置有效的電氣聯鎖裝置,使其能在作用時切斷簡易升降機的電氣安全回路,對于平整的底坑空間,當能滿足貨廂底部最底部件與底坑垂直對應位置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 1m的要求時,即能基本滿足安全空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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